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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东营市创业大赛 和东营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05-17 15:51:05      点击:


东人社字〔2018〕75号

 

关于举办第四届东营市创业大赛

和东营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播电视台,东营开发区组宣部、东营港开发区人才服务与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决策部署,培育东营新兴创新创业品牌,推动新旧动能转换进程,鼓励和引导更多有创业意向的人在东营创业,按照第四届东营市创业大赛和东营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大赛组委会有关要求,定于近期在全市举办第四届东营市创业大赛和东营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东营市第四届创业大赛和东营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二、大赛主题

创响东营  智汇未来

三、大赛时间

2018年5月-6月

四、组织形式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营市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东营市总工会、共青团东营市委、东营市妇女联合会、东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东营市科技局、东营市财政局、东营市残疾人联合会

承办单位:青岛致远方略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东营创新创业大学

官方发布平台: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dylss.dongying.gov.cn)、“东营人社”微信平台(微信号:gh_9a22964b9395)

(二)大赛组委会

为加强本次大赛的组织领导,成立第四届东营市创业大赛和东营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大赛各项赛事活动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社会宣传等工作。

(三)大赛评审委员会

为保证本次大赛评委的多样性、高质量,成立第四届东营市创业大赛和东营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评委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五、比赛类别设置和参赛条件

(一)比赛类别设置:

大赛分为“初创项目组”、“成长企业组”、“创业东营训练营”创业企业组、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创新创业企业、“创业好导师” 和“创业之星”六个类别。

(二)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团队(企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报名参赛人员须年满18周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创新创业企业(创业企业)、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人员、社会人士及海外归国人士、“创业东营训练营”创业企业、创业好导师以及有意向在东营创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具体条件如下:

1.初创项目组

1)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技局等组织举办的各类创业创新大赛推荐的创业团队;

2)有创业意向、创新成果或正在准备创业的创业团队,含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孵化尚未进行工商注册的在校大学生创业实体;

3)创业扶贫项目;

4)已注册公司的创业实体参加创业团队组需要满足 “公司注册时间1年以内(2017年5月4日以后在市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小微合法企业及机构),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的要求;

5)参赛者需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最好是法人或公司股东);

6)团队负责人或主要创始人不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7)非历届东营市创业大赛决赛获奖选手、历届山东省十大大学生创业之星、历届山东省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

2.成长企业组

1)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技局等组织举办的各类创业创新大赛推荐的创业企业;

2)创业时间5年以内的小微企业(2013年5月4日以后在市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小微合法企业及机构),要求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2011〕75号);

3)创业扶贫企业或机构;

4)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5)创造就业岗位5个以上;

6)依法经营,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7)非历届东营市创业大赛决赛获奖企业、历届山东省十大大学生创业之星创办企业、历届山东省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企业。

3.“创业东营训练营”创业企业组:参赛主体应为已参加“创业东营训练营”活动的小微企业。

4.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创新创业企业组

1)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技局等推荐的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创新创业企业;

2)参赛企业应结合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集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更加紧密贴合高端装备制造、高端化工、信息产业、能源原材料、海洋经济、现代农业、文化产业、医养健康、旅游产业、现代金融等十大产业发展;

3)具有商业开发价值;

4)实际用途广泛;

5)市场发展空间大、带动各类群体创业的企业。

5.创业好导师组

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需要,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长期从事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相关专业人士。共分为三类:

1)创业(培训)教育工作者。拥护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热心创新创业服务事业。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具有完整创业理论体系和创新人才培养和创业教育实践丰富经验,从事创业教育工作一年以上。

2)创业实践专家。主要是指具有丰富成功创业实践经验,在企业管理、工业设计、技术开发、市场开拓、法律咨询等方面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各行业企业负责人、企业家、投融资专家、风险投资人,管理咨询专家、技术专家等相关创业实践专家或在其他科技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

3)创业服务专家。主要是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各级创业大学、创业孵化基地及创业园区中从事创业服务和创业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员。长期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有创业需求人员和已创办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提供公益服务的工作人员。

6.创业之星组

1)“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条件

参评人选为近5年内毕业且在我市进行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或市内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

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以零起点自主创业实体为主,带动就业效果明显,创业实体稳定经营1年以上,从事行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

④领取营业执照,诚信经营,管理规范,依法纳税,遵纪守法,未发生重大劳动争议、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⑤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心社会公益事业。

2)“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评选条件

参评人选为近5年内在我市进行自主创业的返乡农民工(年龄45周岁以下);

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带回或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创业实体稳定经营1年以上,从事行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

④领取营业执照,诚信经营,管理规范,依法纳税,遵纪守法,未发生重大劳动争议、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⑤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心社会公益事业。

六、大赛流程

(一)报名(5月7日-5月23日)

大赛报名分为社会报名、县区报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推荐报名。

1.社会报名:社会各类参赛人员、团队、企业均可直接到就近报名点报名。各报点地址、联系电话详见附件8。

2.县区报名:各县区、开发区要对照参赛条件,认真筛选,按照分配名额(详见附件6)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创业团队(企业)报名参赛。原则上每个省、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报名参赛项目不少于6个。

3.推荐报名:工会、团委、妇联、科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优秀创业团队(企业)报名参赛,原则上推荐不低于3支队伍参加。

“创业好导师”外,各参赛选手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根据参赛项目,参赛选手分别填写《第四届东营市创业大赛和东营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报名表》(附件3)和《第四届东营市创业大赛和东营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创业计划书模板》(附件5),各提报一式一份(随报电子版);

2.参赛选手身份证电子版照片;

参赛选手为企业的,须出具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吸纳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及其他企业信用证明资料的电子版照片。

“创业好导师”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填写《第四届东营市创业大赛和东营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创业好导师”参赛报名表》(附件4);

2.身份及学历证明;

3.身份证电子版照片;

4.与创业指导工作相关的荣誉证书、职称证书和学术成果证明等材料。

各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推荐报名的有关资料由各自汇总后,连同《第四届东营市创业大赛和东营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7)的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于5月24日前统一报送到第四届东营市创业大赛和东营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秘书处进行审核。

(二)海选(5月底)

海选由3名以上的专家对全市报名参赛团队(企业)的材料进行评审,通过对创业计划书进行打分,审核参赛申报资料,产生105强进入初赛(“初创项目组”、“成长企业组”、“创业东营训练营”创业企业组、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创新创业企业组“创业好导师组”各15强,创业之星组两个类别各15强)。创业计划书的得分将计入初赛总成绩。

(三)初赛(6月上旬)

1.“初创项目组”、“成长企业组”、“创业东营训练营”创业企业组、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创新创业企业组、创业之星组

15强晋10强:采用“5+3”创业项目路演模式,即5分钟项目展示,3分钟互动答辩。每个参赛选手通过实物展示、PPT讲解等形式,展示创业项目。

初赛成绩按照海选创业计划书(占比20%)和项目路演成绩(占比80%)相结合计算出初赛总成绩,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取每个参赛类别前10名晋级复赛。

参赛选手若缺席项目路演,视为自动放弃整个参赛资格。

2.“创业好导师”

参与报名审核通过的创业导师将通过课程试讲和评委提问两项比赛方式进行比拼,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取前6名进入决赛。

(四)复赛(6月上旬)

1.“初创项目组”、“成长企业组”、“创业东营训练营”创业企业组、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创新创业企业组

10强晋6强:4个组别10强选手经“红色筑梦之旅”创业扶贫、“创业模拟沙盘对抗”和“压力面试”3个环节比拼,按照初赛总成绩得分占20%、红色筑梦之旅得分占10%、沙盘推演得分占35%、压力面试得分占35%的权重计算出总成绩,取每个参赛类别前6名晋级决赛。

2.创业之星组

10强晋6强:通过“压力面试”环节进行角逐,按照初赛总成绩得分占40%、“压力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产生东营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大学生创业之星和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

参赛选手若缺席“红色筑梦之旅”创业扶贫、创业模拟沙盘对抗和压力面试(大学生创业之星和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2个组别只需参加压力面试环节)任一环节,视为自动放弃整个参赛资格。

(五)尽职调查(6月中旬)

拟参加决赛的参赛选手需接受统一安排的尽职调查工作,不接受尽职调查的参赛选手视为退赛。

(六)决赛和颁奖典礼(6月底)

1.决赛环节:

1)“初创项目组”、“成长企业组”、“创业东营训练营”创业企业组、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创新创业企业组

每个类别6强选手通过展示、现场答辩、专家点评等方式,充分展示参赛选手的综合创业素质,经组委会评委现场点评打分,产生各自项目的相应奖项,并举行现场颁奖典礼。

2)“创业好导师”评选

通过自我陈述、解决方案比拼和选手辅导等方式进行决赛的角逐。评委的打分和辅导的参赛选手名次成绩加分计算每位创业导师决赛最终成绩。

2.颁奖典礼环节

对每个组别获得本次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的获得者分别进行现场颁奖。

同时,对大学生创业之星和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每个组别各6名共12名授予东营市“创业之星”称号。

七、奖项设置和奖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

大赛设竞赛奖、组织奖。

1.竞赛奖。决赛每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组织奖。设立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县区、开发区及相关单位的组织领导、赛程推进、选手质量、宣传报道等确定名次和奖项,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

(二)获奖后的支持政策

1.奖金支持。除创业之星外,每个类别一等奖奖励5万元,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二等奖奖励3万元,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三等奖奖励1万元,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被授予“创业之星”称号的,每人奖励3万元,并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2.荣誉称号。对获得市创业大赛决赛一等奖或省创业大赛总决赛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创业企业负责人,符合条件的由市总工会择优授予“东营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对进入决赛的女性创业团队主要负责人和创业企业负责人,符合条件的由市妇联择优授予“巾帼岗位标兵”荣誉称号。

3.信贷资金扶持。入围初赛的105强选手,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人给予最高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贴息;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等相关创业补贴政策。

4.创业服务支持。

1)报名参赛的所有创业团队(企业)均可免费参加大赛组委会举办的创新创业沙龙活动,与国内知名专家面对面交流分享创业经验。

2)入围初赛的105强选手,均可免费参加“企明星”创业训练营,可享受市级创业导师提供的“一对一”创业辅导;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市级创业训练营;创业项目自愿纳入东营市创业项目库,优先向社会推荐;推荐在市内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落户,并按规定落实减免房租等优惠政策。

5、融资支持。入围决赛的24个创业团队(企业),有融资意向的可填写书面申请,由大赛承办方组织去中关村创业大街等对接国内外优秀的投资人和创投机构。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举办东营市创业大赛和“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是激发我市创新创业活力、加速新旧动能转换、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紧密协作,共同抓好组织实施。积极组织好本次大赛报名工作,广泛宣传,大力发动,确保参赛人员数量、质量标准。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对大赛的目标意义、组织流程、进展情况、工作成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相关参与单位要通过自身宣传渠道对大赛进行报道宣传,充分营造崇尚创新、支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树立典型,引领示范。及时挖掘参赛选手典型事迹,助力培养优秀创新创业项目,通过大赛引领小项目做强做大、大项目做优做精,真正让参赛选手有获得感,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项目优良、富有社会责任感的创新创业队伍。

联系人:尹桂平  张磊

联系电话:0546-8381426  13793662011

电子邮箱:dyscyds@163.com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地址:市就业创业中心1002房间。

附件:

1、第四届东营市创业大赛和东营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

2、第四届东营市创业大赛和东营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

3、第四届东营市创业大赛和东营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报名表

4、第四届东营市创业大赛和东营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创业好导师”参赛报名表

5、四届东营市创业大赛和东营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参赛项目计划书模板

6、第四届东营市创业大赛和东营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报名参赛名额分配表

7、第四届东营市创业大赛和东营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报名情况汇总表

8、第四届东营市创业大赛和东营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各报名点联系方式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营市广播电视台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