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胜利大学生创业园关于企业申报青春创业贴息专项资金的通知
东营市胜利大学生创业园已被团省委评为“山东省省级青年创业孵化基地”,为进一步用好青春创业贴息专项资金,帮助青年降低创业成本,积极促进青年创业创新,就2015年度青春创业贴息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符合条件企业于8月10日前,按申报相关要求将材料报至园区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范围
1.申请贴息的企业单笔贷款不超过200万元,贴息资金拨付一般不超过5万元。
2.获得过青春创业贴息专项资金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三、企业说明
申报企业具备《青春创业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所要求的条件以外,还应同时具备:
1. 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年龄在40岁以下,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社会信誉好,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2. 企业主动吸纳青年就业、帮扶青年创业并取得一定成效,重点支持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3.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低碳环保、科技含量高,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项目要实际运营一年以上,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较好,具有较强的成长性,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
四、工作要求
各符合条件企业如实填写《2015年青春创业贴息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和《2015年青春创业贴息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材料电子版和《青春创业贴息申请表》备注要求的证明材料汇总齐全交至胜利创业园前台或发送邮箱。
联 系 人:翟娇娇
联系电话:0546-7755123
电子邮箱:2932990954@qq.com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西三路217号
附件:
东营市胜利大学生创业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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